2021年末2022年初全州常住人口[1]16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1万人,出生率6.84‰;死亡人口0.93万人,死亡率为5.76‰;自然增长率为1.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昌吉回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1613585人,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14.96%,15-59岁占比69.49%,60岁以上占比15.55%,65岁以上占比10.99%。
2019末2020初:全州地域人口160.39万人,比上年增加367人,同比增加0.02%。公安局统计报表总户数49.47万户,总人口138.94万人(不含第八师驻玛纳斯县四团场和五家渠市所属人口),比上年减少0.43万人,下降0.3%。全州户口登记新出生人口12827人,人口出生率9.22‰;死亡人数6493人,人口死亡率4.67‰。人口自然增长率4.54‰。全州(不含兵团)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9.8%;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5.4%。

2018:全州地域人口160.35万人,比上年减少0.8万人,同比下降0.5%。公安局统计报表总户数49.4万户,总人口139.37万人(不含第八师驻玛纳斯县四团场和五家渠市所属人口),比上年减少1.24万人,下降0.9%。全州户口登记新出生人口14980人,人口出生率10.7‰;死亡人数14073人,人口死亡率10.1‰。人口自然增长率0.7‰。全州(不含兵团)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9.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7.6%。
| 指标 | 第七次普查 | 第六次普查 | 第五次普查 |
|---|---|---|---|
| 常住人口 | 1613585 | 1428587 | 1503097 |
| 城镇人口 | 1067075 | 705624 | 581464 |
| 城镇化率 | 66.13% | 49.39% | 38.68% |
| 男性 | 860716 | 757038 | 786932 |
| 女性 | 752869 | 671549 | 716165 |
| 男女比例 | 114.32 | 112.73 | 109.88 |
| 少数民族比例 | 25.89 | 24.69 | 24.86 |
| 家庭户数 | 595344 | 543860 | 427580 |
| 家庭人口 | 1436682 | 1356683 | 1437724 |
| 户规模(人/户) | 2.41 | 2.49 | 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