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末2023年初全市常住人口83.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万人。全市户籍总人口106.6万人,比上年减少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2.6万人;乡村人口1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6.9%。男性人口52.6万人,占总人口的49.4%;女性人口54万人,占总人口的50.6%。全市出生人口0.2万人,死亡人口0.8万人。(黑龙江省)伊春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末2022年初全市常住人口8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万人。全市户籍总人口1083641人,比上年减少19309人。其中:城镇人口942771人;乡村人口140870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7.0%。男性人口536513人,占总人口的49.5%;女性人口547128人,占总人口的50.5%。全市出生人口2321人,死亡人口8817人。(黑龙江省)伊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中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该地区常住人口为878881人,更详细数据有待本地公报更新。
2019年末2020初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88410万元,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6384元。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1124360人。其中:城镇人口918676人;乡村人口205684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1.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556788人,占总人口的49.5%;女性人口567572人,占总人口的50.5%。全市出生人口3879人,出生率为3.4‰;死亡人口8403人,死亡率为7.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5。
2018年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1140938人。其中:城镇人口923495人;乡村人口217443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0.9%,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男性人口565199人,占总人口的49.5%;女性人口575739人,占总人口的50.5%。全市出生人口4413人,出生率为3.84‰;死亡人口9736人,死亡率为8.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7。
数据来源:
[黑龙江]伊春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黑龙江]伊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指标 | 第七次普查 | 第六次普查 | 第五次普查 |
|---|---|---|---|
| 常住人口 | 878881 | 1148126 | 1249621 |
| 城镇人口 | 744000 | 964391 | 1126748 |
| 城镇化率 | 84.65% | 84% | 90.17% |
| 男性 | 437751 | 574363 | 636128 |
| 女性 | 441130 | 573763 | 613493 |
| 男女比例 | 99.23 | 100.10 | 103.69 |
| 少数民族比例 | 2.13 | 2.16 | 2.95 |
| 家庭户数 | 428018 | 462944 | 419243 |
| 家庭人口 | 805248 | 1132289 | 1237624 |
| 户规模(人/户) | 1.88 | 2.45 | 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