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末2023年初全市常住人口955.2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09.5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5.22%。户籍人口495.40万人,出生率10.81‰,死亡率5.49‰,自然增长率5.32‰。(广东省)2022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末2022年初全市常住人口961.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38万人,增长0.99%。2021年年末户籍人口484.13万人,出生率11.53‰,死亡率5.25‰;自然增长率6.28‰。(广东省)2021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
常住人口: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9498863人。
城乡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3326970户,集体户448801户,家庭户人口为8021857人,集体户人口为14770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
户别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42509人,占95.2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56354人,占4.80%。
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5163849人,占54.36%;女性人口为4335014人,占45.6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6.74上升为119.12。
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3]岁人口为1434700人,占15.11%;15-59岁人口为7064523人,占74.37%;60岁及以上人口为999640人,占10.5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8409人,占7.35%。
教育程度: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3340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5254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497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746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9年末2020初常住人口815.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29万人,增长3.20%;出生率12.01‰,死亡率3.45‰;自然增长率8.56‰。
2018:
年末常住人口790.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90万人,增长3.25%;出生率12.53‰,死亡率3.25‰;自然增长率9.28‰。

| 指标名称 | 2018年 |
| 年末常住总人口 | 790.57 |
| 年末户籍总户数 | 1312941 |
| 年末户籍总人口 | 4369767 |
| 男 | 2144151 |
| 女 | 2225616 |
数据来源:
[广东]佛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广东]佛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指标 | 第七次普查 | 第六次普查 | 第五次普查 |
|---|---|---|---|
| 常住人口 | 9498863 | 7197394 | 5337709 |
| 城镇人口 | 9042509 | 6771895 | 4006681 |
| 城镇化率 | 95.2% | 94.09% | 75.06% |
| 男性 | 5163849 | 3876536 | 2794865 |
| 女性 | 4335014 | 3320858 | 2542844 |
| 男女比例 | 119.12 | 116.73 | 109.91 |
| 少数民族比例 | 5.18 | 3.61 | 2.78 |
| 家庭户数 | 3326970 | 1984934 | 1161690 |
| 家庭人口 | 8021857 | 5477982 | 3751964 |
| 户规模(人/户) | 2.41 | 2.76 | 3.23 |